人大代表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

时间:2024-01-29 15:00:0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张天科

 

代表提出议案与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都是代表的法定权利。二者的共同点都是国家权力机关行使权力的重要方式,但二者的区别比较明显,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发挥代表作用,需要正确地认识代表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区别。

1.提出的主体人数要求不同

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乡镇的人大代表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以上法律规定说明,代表提出议案必须符合法定人数。法律没有对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规定人数的要求,也就是说,代表一人可以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代表联名也可以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2.提出的时间要求不同

一般情况下,代表大会会议召开时,都要对代表提出议案规定截止时间。代表超过议案截止时间提出的议事原案,一般都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这就是说,代表议案一般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法定时间内提出。而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没有时间规定,可以在本级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也可以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提出。

3.提出的内容范围不同

各级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其内容应当符合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属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范围内。建议、批评和意见则可以对各方面的工作提出,其内容十分广泛,大部分属于政府工作范围。也就是说,如果属于政府工作方面的事情,则不应以议案形式提出,而要用建议、批评和意见形式去提出。

4.处理的工作程序不同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代表提出的议事原案,需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一般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机构交有关机关、组织处理。

5.处理的结果不同

代表提出议案后,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或者不列入会议议程;列入会议议程的,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有的需要代表大会作出决议决定,具有约束性,有关机关、组织必须执行。而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需要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供有关部门今后决策时参考,有可能被采纳,也有可能不被采纳。

6.权利作用不同

代表议案是讨论、解决某一问题的办法、措施、意见和方案。代表提出的议案一旦作为议案列入会议议程,必须经过全体代表审议。在法律效力方面,人民代表大会是权力机关,审议和表决议案是各级人大行使职权的重要途径。因此,人大代表的议案一经通过,就具有法律效力,是国家进行立法或者作出重大决策的开始,有关机关、组织和单位必须认真办理。而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民主监督的一种形式,没有法律的约束力。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答复,是代表与有关机关、组织相互沟通的过程,与各级人大行使职权没有直接关系。

了解了代表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联系与区别,在实践中就要注意不要把属于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内容作为议案提出,要实事求是地提出并写好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


编辑: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