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

时间:2024-01-18 15:40:4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崔厚元

 

党的二十大报告为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具体要求,特别是报告第六部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抓手,引起广大人大工作者的关注和热议。在学习的过程中,一些人对报告中“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的理解产生了分歧。有人认为,“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意为加强“人大代表”的“工作能力”建设;有人则认为,“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实为要求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能力”建设。

笔者以为,“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具有双重含义:既有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能力”建设之义,也有加强“人大代表”的“工作能力”建设之义。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的人民代表大会主体作用、民主法治建设主力作用、人民当家作主主角作用、密切联系群众主线作用。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应从外部条件和内在动因两个方面同时加强。

外部条件方面,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能力”建设,就是各级人大及相关部门要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和保障,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良好条件。主要体现为五个方面:一要从宪法和法律的高度,不断提高对代表法定地位和权力的认识,加大代表培训工作力度,提高代表依法履职意识;二要加强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增强活动阵地功能,充分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要充分发挥闭会期间代表履职的主渠道作用,邀请更多代表参加人大组织的视察、检查、调研和和列席人大会议等活动;四要完善议案建议督办机制,切实推动群众关心、代表关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五要完善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内在动因方面,加强“人大代表”的“工作能力”建设,就是提高人大代表自身履职能力,激发依法履职的内在动力,主要是强化四个意识:一是强化学习意识,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讲话,积极学习宪法、代表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法律素养;二是强化履职意识,积极参加人代会、认真审议各项工作报告,投好每一张“神圣的一票”,闭会期间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视察、调研及其他有关活动;三是强化法治意识,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严格遵守社会公德,珍惜政治荣誉,维护好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四是强化群众意识,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深入基层认真聆听群众所盼所想,及时将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反馈到有关部门,以实际行动诠释“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

综上所述,“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既要加强外部“人大代表工作”的“能力”建设,也要加强“人大代表”内在的“工作能力”建设,二者不可偏废,惟有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才能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从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供稿| 安徽省凤阳县人大常委会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